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中国证券网 2009-2-10 10:39:00 阅读次数:787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一、重要提示1.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农垦集团”)发行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获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880号文核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2.本期发行金额面值共计5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00天。3.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4.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5.本公告仅对发行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本期短期融资券的相关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一旦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人没有兑付或者没有及时、足额兑付,主承销商与承销团成员不承担兑付义务。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二、释义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农垦集团/发行人:指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短期融资券: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3.募集说明书:指《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4.本期发行:指发行人本期发行人民币5亿元短期融资券之行为。5.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发行组建的包括各承销商在内的承销团。7.交易商协会: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8.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9.银行间市场: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10.投资者/发行对象: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11.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三、本期发行基本情况1.短期融资券名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本期发行规模(面值):人民币伍亿元(RMB500,000,000.00元)。3.期限:300天。4.担保: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5.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方式。6.单位面值:100元/百元。7.票面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付息,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程序确定。8.发行价格:面值发行,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9.起息日:2009年2月11日10.到期日:2009年12月8日(如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11.到期兑付金额:到期按面值及利息合计兑付。12.承销方式:组织承销团,主承销商余额包销。13.簿记建档时间:2009年2月9日14.缴款日:2009年2月11日15.信用评级: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发行人的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A-1,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A+。16.托管方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17.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18.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19.兑付方式:托管机构代理兑付。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本期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税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1.适用法律:本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四、本期发行安排1.2009年2月4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刊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2.2009年2月9日:安排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2009年2月9日8:30至11:00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2009年2月9日由簿记管理人向承销商传真《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配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3.2009年2月11日(缴款日):中午11时之前,各承销团成员将承销款划至以下指定账户:户名:中国光大银行 账号:216030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支付系统行号:303100000006汇款用途:09农垦CP01承销款4.2009年2月11日(缴款日)中午12时之后,发行人通过主承销商向托管机构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资金到账确认书;次日通过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公布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收益率、发行期限等情况。5.2009年2月12日(缴款日后一工作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名称: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32号(530022)电话:0771-2855293传真:0771-2822729 联系人:蒋以昌 2.主承销商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100045) 电话:(010)68098106、8959传真:(010)68098214联系人:胡玥、沈泰华 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搜狐证券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搜狐证券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